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党委,各省属高等院校党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着力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的有关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拟面向省内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录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数量
计划招录89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资格条件
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2014年毕业的吉林省省内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
4.年龄在30周岁(1984年3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选调政策
1.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2.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录用后先安排到乡镇所辖村工作2年(含试用期),2年后安排在乡镇适当岗位工作。
3.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为5年(含在村工作2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遴选,不得再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
四、方法程序
1.宣传发动。由各高校在校内充分宣传发动,通过集中传达、网站发布等方式,把选调通知传达到每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并做好深入细致的动员工作。省委组织部将组成两个工作组,直接到各高校进行指导和宣传动员。
2.报名推荐。由各高校组织报名,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和学业完成情况等严格审核,择优进行推荐。推荐人选由学校出具鉴定材料并在校内进行公示。未经学校推荐的不列为选调对象。
3.资格审查。对各高校推荐的人选,由省委组织部依据招录条件,严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逐个进行面审。
4.统一考试。6月下旬组织进行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每个职位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组织进行体检。
5.组织考察。对拟录用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组织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6.录用培训。拟于7月下旬为全省乡镇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统一办理录用手续,并由省委组织部集中组织岗前培训。
7.管理培养。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省委组织部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落实市县党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管理和培养责任,切实加强对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从严管理和培养锻炼。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党委要把招录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要投入足够力量,安排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高校党委要层层组织宣传发动,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要逐个谈心谈话,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讲清选调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增强他们报考选调生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报名。
3.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高校党委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和学业完成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出鉴定,确保把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上来。各高校要于6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报省委组织部。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公务员局
2014年5月19日